2021-03-28
智慧光伏系统制造基地与新能源数据运营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安徽省水利厅《关于贯彻水利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知的实施意见》(皖水保函〔2018〕569号)以及《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安徽大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7日在合肥市庐阳区组织召开了智慧光伏系统制造基地与新能源数据运营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
验收组代表查看了项目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参会各方的工作成果汇报,经质询、讨论,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工程水保验收结果及相关材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2021年3月28日~2021年4月25日。公众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兴庐工投产业园6栋1-3层 联系人:李倩 电话:18756955034)反映意见。
附件(网站下载→公示):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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